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救生员1名,信息化管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具有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条件与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应证书,学历及相关证件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 3.年龄30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4.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所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 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所需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聘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并贴上本人1寸彩色近照。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荣誉证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送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 系 人:小郑 联系单位: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66900715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园路体育中心办公室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的基本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 1.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3日(除节假日外)止,逾期恕不受理。 2.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各一份。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报名人数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面试内容:各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综合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条件者试用期6个月。 4.体检: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一律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七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5.试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试用。试用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聘用 我司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国有企业标准(含“五保一金” )待遇。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项由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招聘相关信息在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各报名人员注意查看,咨询电话:0594-6796605、13666900715。 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5日
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条件表 单位名称: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岗位名称:救生员 本岗位招聘人数:1 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专业类型:体育教育、社会教育、竞技体育 备注:持有国家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和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 岗位名称:信息管理员 本岗位招聘人数:1 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专业类型:信息化 |